第4章 两个人如何谈出三个人的恋爱4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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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零一大早起来,坐了一个小时的地铁,又打车坐了半个小时才到达目的地。

在这个钢筋水泥铸造的繁华都市中,有一个地方与它格格不入。

这里居住着A市最贫穷的居民,这里有着最混乱的治安,这里有最脏乱的老旧住宅,这里是城中村,原主长大的地方。

原主是个孤儿,一出生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门口,她在孤儿院生活了十年。

这个孤儿院并没有给她带来什么温暖的关怀,相反,因为资金不足,这里充斥着掠夺、心机、恃强凌弱,如果非要说给她带来了什么,那么估计就是逼迫着她长了一颗七窍玲珑心。

十岁的原主瘦瘦小小一只,但比起那些十岁看起来却不过七八岁大的孩子,她只是瘦,已经很不错了。

或许是从小在孤儿院长大,她人小小一个,却透着世故的圆滑与精明。

孤儿院里,原主是最会演的那个。

她会在孤儿院来人的时候挤到最前面卖萌装可怜,得到的食物第一时间就塞进嘴里,偏偏做足了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,让人觉得她不是在吃独食,只是这个孩子饿坏了。

不同于食物,获得的玩具她会第一时间分享给别的孩子,自己一个都不留,做足了团结友爱的模样。

外人夸赞她懂事无私,只有孤儿院里的孩子才知道,再贵的玩具也抵不过一块发潮的饼干。

这样的人无疑是招人恨的,但也许是吃得多,又或许是基因好,原主从小就比别的孩子长得高,瘦瘦巴巴的身躯里蕴含着无穷的力量。

她像是一只领地意识极强的小狮子,将前来找麻烦的人全都打了回去。

她年纪还小的时候是打不过其他大孩子的,但她很聪明,会演。

虽然刚开始演技有些稚嫩,时不时要挨顿打,但她仿佛是天生的演员,演技在短时间内突飞猛进,生活质量明显改善。

再后来,她有了反抗的能力,可不到十岁的孩子再怎么反抗,力量也是微弱的。

只是,她小小年纪就知道什么叫做——

不要命。

不断地掠夺,占有,然后活下去。

这就是原主十年来的生活。

她倦了,所以她逃了。

十岁的原主离开了孤儿院,然后在城中村被一位眼盲的拾荒老人捡了回去。

她从一个泥坑跳到另一个泥坑,但好在,这个泥坑里有一位佝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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